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考研 > 考研复试 > 文章正文
 
2008年上海财经大学考研复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08-4-2 16:53:59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字体:小 大】
关于我校2008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和我校整体情况拟定校复试分数线的指导性意见和复试与录取原则。
2. 各院(系、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组织、协调和管理本院(系、所)复试和录取工作,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3. 各院(系、所)按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由政审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人选由各院(系、所)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三、复试

1. 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待4月初教育部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结束后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07] 17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MBA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复试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点击查询有关资格审查的详细说明。
3.体检
复试期间本校门诊部将组织体检工作,收费标准参照1997年6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物价局发布的“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文件,合计金额68元,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以在本校门诊部参加体检,也可以在上海市各正规医院进行体检,在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
4.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院(系、所)具体复式方案附后。
2)复试于4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4月初另行公告。为方便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及早地联系校外调剂,缩短考生等待时间,我校从2008年起将分阶段进行复试。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将在确定复试分数线一星期之内进行复试;对于生源不满的专业,复试将在4月中旬进行。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网上下载的形式获取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系、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考生需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在复试期间提交给有关院(系、所)。

四、录取
各院(系、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调剂手续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调剂复试工作将按照教育部2008年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3. 我校部分专业可能会生源相对不足,接受少量校内调剂生。待我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后,接受校内调剂的专业将会在网上公告,未达到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但符合我校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上网填报调剂志愿,陈述调剂理由。有关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附:各院(系、所)专业复试方案

一、人文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815,65904720)
预计复试时间:2008年4月18日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各占50%;
2.笔试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3.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外语(含听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外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占30%;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如某考生笔试成绩为90,面试成绩为75,则该考生的复试成绩为:90×50%+75×50%=82.5
5.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生需另加试2门专业课,形式为笔试。主要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初试参考书目。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总成绩。计算方式: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入学总成绩。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复试成绩为82.5,则入学总成绩为:380÷5×60%+82.5×40%=78.6。

二、经济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18)
经济学院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三种成绩比重分别为:50%、25%和25%。(即复试成绩占50%)。
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1.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学院确定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可从下列A、B、C、D四个系列专业中选报志愿:
A、政治经济学
B、经济思想史
C、经济史
D、经济理论与应用方向
D1、西方经济学
D2、数量经济学
D3、劳动经济学
D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在D系列中考生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作为自己的志愿。比如:如果考生选了D2为第一志愿,那么不能再选D1、D3、或D4作为第二志愿。
志愿填报亦将在经济学院网站公布(http://www.econ.shufe.edu.cn/cn/),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限内将志愿填报表递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笔试
(1)经济学院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数学》和《英语》两科笔试,其中数学考核内容为《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第一志愿为A、B、C三个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参考书目见我校招生简章。
4.面试
经济学院将首先组织经济理论与应用方向四个专业的面试,后分别组织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专业的面试。
5.录取
经济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以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敬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4)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院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6.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
扣除推荐免试生外,全院今年通过复试招收统考生47人,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统考招生计划

政治经济学

7

经济思想史

4

经济史

2

西方经济学

1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

劳动经济学

5

数量经济学

11

合计

47

7.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流程图
“经济学”大口径报考

考试成绩公布

国家和学校分数线公布

学院按1:1.2比例确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通知考生复试

复试考生选择第一、第二志愿,及承诺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参加专业笔试

分专业面试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联系电话:021-65904009)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外语听说能力;d.科研能力;e.数学基础。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2.复试方式
(1)以面试为主,总分值为100分;
(2)成绩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3)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生需另加试2门专业课,形式为笔试。主要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初试参考书目。

四、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799)
符合学校规定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要求者,以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1.2:1。具体复试内容为:
1.笔试
(1)专业笔试:考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的比例为40%;
(2)英语口试:以考查英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占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的20%。
2.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察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50分)的比例为40%。
复试考生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累加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五、财经研究所(联系电话:021-65903581)
1.复试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复试总分共计200分;
2.复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和专业题,调剂生源加试一门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
3.复试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主。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共700分)综合排名确定。

六、金融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2565)
复试时间:2008年4月8日
(一)金融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
1.复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80%);
2. 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无指定参考资料。
(二)保险学专业保险方向
1.复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其中:保险学80%、保险数学20%)、综合素质面试(20%);
2.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笔试参考资料:见招生简章。
(三)保险学专业精算会计方向
1.复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其中:保险精算含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70%、风险管理10%、保险学原理20%)、综合素质面试(20%);
2.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笔试参考资料:见招生简章。
(四)信用管理专业
1.复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面试(20%)、专业笔试(60%,其中:信用管理概论40%、企业信用管理20%、资信评级20%、信用风险管理20%)、综合素质面试(20%);
2.复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笔试参考资料:见招生简章,以及《资信评级》朱荣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0.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七、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214)
1.复试形式
专业笔试与面试,总分值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120分,面试成绩为100分。
2.复试内容
笔试:主要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面试:涉及专业知识、英语(含听力)及综合能力 。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共720分)综合排名确定。

八、统计学系(联系电话:021-65904373)
复试时间:2008年4月15日
1.复试方式:笔试:(70分)、面试(30分);
2.复试内容:
笔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分,参考书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苏均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
面试:专业能力(10分,参考书目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苏均和,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统计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徐国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10分)。
3.成绩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共100分)综合排名确定。

九、法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536)
(一)法学专业
1.复试形式及分值比重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听力笔试40,外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5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100分):考查考生对相关法学热点问题的了解与理解情况。
经济法专业:经济法热点与前沿问题;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
国际法专业:国际法学和国际私法学;
民商法专业:民法学热点与前沿问题;
法理学专业:法理学热点与前沿问题。
(2)英语听力水平测试(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
(3)专业面试(60分):
a.时事政治:主要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掌握与理解情况。(10分)
b.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包括考查考生的理论基础、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法律实务能力等基本素质。(40分)
c.英语口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会话能力(10分)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2×0.3综合排名确定。
(二)法律硕士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政治、专业与能力考查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英语听力水平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2.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力笔试40分(相当于国家六级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外语口语10分,专业面试40分,能力考查30分,政治素质30分。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综合排名确定。

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联系电话:021-65360382)
1.复试方式及内容
(1)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2)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外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占3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20%。具体面试内容:①外语:专业外语阅读和听说能力;②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与商务汉语及中国民俗文化等有关的社会综合知识;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以理论语言学及对外汉语教学为主,兼及汉语史等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 = 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的应用
(1)复试成绩的权重: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40%,初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6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入学总成绩。计算方式: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入学总成绩。例如:某考生初试成绩为390分,复试成绩为70,则入学总成绩为:390÷5×60%+70×40%=74.8。

十一、外语系(联系电话:021-65903692)
1.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1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复试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
2.笔试分阅读理解、翻译(含英译汉、汉译英)、写作三部分;面试部分综合考核学生的语音语调、口语表达、跨文化沟通能力以及对所从事方向的熟悉程度及个人见解。
3.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十二、应用数学系(联系电话:021-65904519)
应用数学系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下面分数分配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2×0.3。
具体复试方案和操作程序如下:
1.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分数线公布后,应用数学系确定应用数学系复试分数线,并根据1: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并决定在第一、第二志愿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可从下列A、B、C三个专业中选报志愿:
A、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B、应用数学
C、运筹学与控制论
调剂录取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
3.笔试
(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数学》专业考《概率论》;
(2)《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考《运筹学》。
4.面试
应用数学系将分专业(或组)组织面试。
5.录取
应用数学系在录取过程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以录取;
(2)每个专业录取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所以,敬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谨慎填报志愿。
(4)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那些未被系内其他专业录取的考生。
6.各专业招生名额分配
扣除推荐免试生外,全系今年通过复试统考招生25人,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统考招生计划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8

应用数学

7

运筹学与控制论

10

合计

25

十三、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3873)
1.复试内容: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2.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管理科学与工程和电子商务两专业复试参考书目见招生简章。
(2)面试:主要为外语(含听力和口语)及综合素质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包括: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养;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分值总计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75%,面试部分占25%(其中外语占50%,综合素质占50%)。即笔试、外语、综合素质分别占复试总分值的75%、12.5%和12.5%。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总成绩综合排名确定。

十四、会计学院(联系电话:021-65904076)
复试时间:2008年4月11日
1.笔试120分,包括二部分:专业课70分,考试时间2小时,专业英语50分,考试时间1小时。会计学专业课涉及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二部分,其中财务会计40分,管理会计30分;财务管理专业课为财务管理。
2.面试100分,涉及思想政治素质、英语表达(含听力)、综合能力和其他。
3.参考书目以招生简章上所列书目为准。
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共720分)综合排名确定。

十五、MBA学院(联系电话:021-65362973、65314146)
1.复试时间及地点
上海考生:复试时间:2008年4月4-5日(周五、周六);
复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369号上海财经大学MBA学院;
深圳考生:复试时间:2008年4月6-7日(周日、周一);复试地点:深圳市红荔路四川大厦13楼上海财经大学深圳教学点。
2.复试形式及成绩
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包括政治笔试、英语听力笔试和面试。复试满分300分,其中政治笔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听力笔试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3.复试内容
(1)政治理论(开卷):内容为2008年2月--3月国内外主要时事政治;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
(2)英语听力笔试;
(3)面试。
4. 录取
拟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共600分)综合排名确定。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江西省大学前5名排行
·2003-2007年四川省大学前8名排行
·2003-2007年浙江省大学前7名排行
·2003-2007年山东省大学前12名排行
·2003-2007年辽宁省大学前12名排行
·2003-2007年吉林省大学前8名排行
·2003-2007年陕西省大学前10名排行
·2003-2007年江苏省大学前13名排行
·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2003-2007年湖南省大学前6名排行
·2003-2007年湖北省大学前10名排行
·2003-2007年黑龙江省大学前8名排行
·2003-2007年河南省大学前8名排行
·2003-2007年河北省大学前8名排行
·2003-2007年广东省大学前10名排行
·2003-2007年山西省大学前5名排行